市场科
指导全系统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;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和市场交易规则,规范市场交易行为;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、生产资料市场;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和证券、期货、文化市场;组织开展对各类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工作;依法监督经济合同,做好经济合同的鉴证工作,组织开展“重合同、守信用”活动,对利用经济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;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,组织监管拍买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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